北京人身损害赔偿专业律师
法律咨询热线
13521329601
首页
律师介绍
专长领域
在线咨询
联系方式
网站介绍
关于我们
法律服务
法律文集
在线咨询
联系方式
张京华律师
所属律所:
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
联系电话:
13521329601
联系地址:
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中坤大厦16A
您当前位置:
首页
›
在线咨询
法律咨询
留言仅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本站同意或者证实其描述。
回复律师:
张京华律师
回复时间
2024/12/13 10:44:58
我租了个房屋,今年3月份到期,但是没有续签合同,所以属于不定期租赁。现在我想退房,但是房东不给退。然后我看民法典说,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随时接触合同,但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。请问这个“合理期限”在法律层面上有明确限制么?提前10天可以么?面对房屋不给退房的情况,还有其他方式解决么?
回复:
请与我联系,详细咨询:13521329601
回复律师:
张京华律师
回复时间
2024/12/9 11:05:04
车祸
回复:
您好,您的法律问题可致电咨询电话:13521329601
回复律师:
张京华律师
回复时间
2024/12/3 11:38:04
工伤赔偿问题,可能评十级
回复:
具体情况,请来电咨询:13521329601
上一页
1
2
3
下一页
共3页 到第
页